申請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常見問題:
問:
材料中要求提供與接入商的協議,對接入商有什么要求?
答:
接入商必須具備互聯網接入業務許可證(ISP)或數據中心業務許可證(IDC)。
問:
網站涉及哪些內容應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答:
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絡約租車、互聯網金融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網站應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問:
提供股東信息中,逐級追溯到自然人或國有獨資企業是什么意思?
答:
申請公司提供股東信息時,若股東是境內自然人,直接提供身份證;若股東是境內法人(即公司),一級股東需提供此公司的章程,二級及以上股東需提供工商信息截圖,并對其中的法人股東繼續追溯,以此類推,直到股東是自然人或國有獨資企業為止。
問:
什么樣的業務需要申請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ICP)?
答:
信息服務業務是指通過信息采集、開發、處理和信息平臺的建設,通過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向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信息服務的類型按照信息組織、傳遞等技術服務方式,主要包括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信息搜索查詢服務、信息社區平臺服務、信息及時交互服務、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網站或APP中涉及到此類經營性項目的,需申請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
問:
什么樣的業務需要申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EDI)?
答:
在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是指利用各種與通信網絡相連的數據與交易/事務處理應用平臺,通過通信網絡為用戶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事務處理的業務。在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包括交易交易處理業務、電子數據交換業務和網絡/電子設備數據處理業務。網站或APP中涉及到此類經營性項目的,需申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