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二、適用范圍
外商投資企業增、補照登記
三、辦事所需材料
1、有權簽字人簽署的《補領/增加證照申請書》(原件)
有權簽字人指外商投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境外有權簽字人、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負責人
2、聲明營業執照/登記證遺失作廢的報紙公告(原件)
報紙公告內容應注明遺失執照/登記證的證照編號
3、營業執照/登記證復印件
營業執照/登記證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印章
4、其他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