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二、適用范圍
外商投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
三、辦事所需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
2、依法做出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以及公司章程規定做出的決議或決定,決議或決定的內容應與所申請的事項一致;章程明確規定法定代表人委派產生的,毋需提交該決議或決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產生應符合章程中有關選舉、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產生方式的規定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原件)
5、法定代表人審查意見(原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7、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
金融、證券、保險類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交監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8、其他有關文件